辽宁大学勤工助学一小时多少钱 华北理工大学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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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1年招生简章?

华北理工大学21年招生简章?

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了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华北理工大学
学校英文名称:North China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学校代码:10081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为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专科教育、继续教育类别和层次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95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以各省投档比例要求为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其它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情况下,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区),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当地公布为准。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组内依次分配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第十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和相关招生要求,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省统考合格标准,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考生,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二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完后按“志愿 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欢迎有美术基础考生报考。
第十三条英语、日语、翻译和匈牙利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没有要求,但由于小语种考生在入学后难以为其安排外语教学,故希望非英语语种考生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翻译专业方向为俄汉口笔译。匈牙利语专业为中匈联合培养项目,采用1 3培养模式,第一阶段(第1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后3年)在匈牙利佩奇大学学习,具体要求按学校《匈牙利语专业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匈牙利语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化学(中俄)),采用3 1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前3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后1年)在外方院校学习,具体要求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第十四条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五条2021年学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优势专业5000元/年/人、文科类其他专业4600元/年/人,理科类优势专业5300元/年/人、理科类其他专业4900元/年/人,医学类优势专业5700元/年/人、医学类其他专业52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匈牙利语专业国内1年学费4900元/年,国外3年就读期间国内学费减免50%,匈牙利学费约为4200欧元/年,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化学(中俄))国内就读期间学费18000元/年/人,国外就读期间: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学费约为11000欧元/年,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学费约为人民币3万元/年,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七条学校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等。
第十八条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合作学校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匈牙利语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同时获得华北理工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佩奇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各省专业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以各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各省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网址:
E- mail:zsk@
联系电话:0315-8816666 8805354

西南大学官网2021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
  第三条学校设北碚和荣昌两个校区,北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北碚区;荣昌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荣昌区。
  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询邮箱:zs2006@。招生监督邮箱: zsksjd@。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九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2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共有26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二条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共设置7个招生专业(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含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五年制)、动物医学类(含动物药学、中兽医学)、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第十三条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四条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五条西南大学(招生国标代码:10635)录取的考生在北碚校区就读,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国标代码:1063519635)录取的考生在荣昌校区就读。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考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2021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西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0/0”后的等效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投档成绩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按照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此类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1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 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八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28000-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4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