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非正规期刊的几种方法
如何避开不认可评职称的期刊?
如何避开不认可评职称的期刊?
本人以十年从业经验回答你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先搞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之所以你发表的前评职称不认可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你发表的期刊质量太差,影响力小,即便发表也不会被认可。
其二,你发表的期刊虽然质量可以,但并未在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的范围内,因此,单位职称评审开始后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明确文件中指定的期刊,有的放矢。
在职称评审,写作中有任何问题都可私聊我。
职称评审需要有论文论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目前国内有大量的期刊,鱼龙混杂,有些期刊打着国家级期刊的旗号骗钱,若不加以辨别就发表在期刊上,又花钱又费时,更为严重的是,最后职称评审时这些期刊上的论文太差不能作为有效的论文,这样你不亏大了!那么怎么分辨期刊呢?发表哪些期刊一定可以用呢?
我国期刊分类有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期刊,一般性的期刊等,核心期刊国家会出核心期刊目录,可以查询到,一般封面会印有中文核心期刊的字样,中国科技期刊低一点,但也可以的。至于一般期刊就太多了,很多人为什么发一般的,是因为自己水平不行核心期刊无法发表,就只能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了。
一般期刊太多,但有些期刊还是比较正规的,鉴别这些,你可以在中国知网上搜索下,看下期刊的介绍,主管单位,创刊时间,一般可以查到期刊信息,期刊的论文入数据库,主管单位为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部,水利部等,这些期刊相对质量会好些,职称评审时这些期刊都是认的!要是你发在那些查都查不到的期刊上,论文交了钱就发表的,被淘汰的概率太高!
总之,技术人员想发表一些高质量的论文,需要深入总结自己的工作情况,亲自动手多花心思。
认真研究单位的职称评审文件,对症下药。不要贪图价格便宜,便宜的基本都是假刊,没用。具体可以参考本人的主页。
期刊必须是能够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到的。查不到的即为假
如何确定所出版的图书是否正规呢?
如何甄别出版是否正规
往往在职称评审中都需要有出版的事项,出版单位的正规与否是目前职称人员最需要了解清楚的方面,为了大家的著作都能选择正规的出版单位,小编在此总结了有关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管理的一些常识,只要你所选择的符合一下这些规则,大家就可以放心出版。
1、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2、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指导、协调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发展。
3、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4、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出版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还应当办理机构编制审批手续。
5、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7、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出版单位领取出版许可证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依法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第十六条 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视为出版单位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主办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