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个人如何注册
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如何注册?
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如何注册?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符合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 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 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 应专业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 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 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