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结
试用期最后一天提离职,几天可以走?
试用期最后一天提离职,几天可以走?
试用期最后一天提出离职,随时可以要求结算工资走人,因为是在试用期之内试用是双向的,单位觉得你不合适可以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同样的你如果觉得单位不合适你的话你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结算工资走人的。
试用期期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吗?
不需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实际依法只需要提前3天依法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
劳动者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