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公司上班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新单位要离职证明,给复印件可以吗?
新单位要离职证明,给复印件可以吗?
入职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都可以。因为办理社保、公积金等都需要离职证明的原件,所以建议离职证明原件本人保留,可提供离职证明原件给用人单位审查,但是上交入职资料为离职证明复印件。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离职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离职证明的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转档案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很想帮助你,建议你这样以下办法试试:
1 凭本人身份证去单位所在地社保管理中心要求查询你的参保和缴费情况,并要求出具证明。 就拿参保和缴费证明去人才中心商量,“离职证明遗失,参保证明也能说明情况,能否变通”。
2 上面办法实在不行,建议你将档案放入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这应该没问题。以后办单位录用时再想办法转移到人才中心。祝你顺利!!
新公司要求出示离职证明,没有怎么办?
回原单位找到人事部门,请求开具离职证明。如果自己不是被开除的,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那如果是被开除的,可以请求对方出具一份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拓展资料:
离职证明书(Employment Separation Certificate)是指员工离开原企业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2007年《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