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体力劳动有哪些 求劳动法中关于重体力劳动的解释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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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第一级体力劳动有哪些

求劳动法中关于重体力劳动的解释和规定?

求劳动法中关于重体力劳动的解释和规定?

重体力劳动是指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1983年,国家标准局发布了国家标准GB3869—83,把体力劳动按强度进行了分级,共分为Ⅰ级轻体力劳动、Ⅱ级中度体力劳动、Ⅲ级重体力劳动、Ⅳ级很重体力劳动共四个级别。1997年,国家标准局对标准进行了修改,重新发布,现行标准是GB 3869-1997。

《劳动法》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是什么意思?

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中规定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大于50,为Ⅳ级。若需了解其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际测量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