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重新签劳动合同 公司更换法人和名称,公司要求员工签变更合同,合法吗?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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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重新签劳动合同

公司更换法人和名称,公司要求员工签变更合同,合法吗?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公司更换法人和名称,公司要求员工签变更合同,合法吗?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让签补充协议,说是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个公司名下,两个公司是同一法人,什么意思?

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份补充协议,把原来的合同和保密协议转到新公司名下,就是把我们员工转到新公司名下,公司这么做是为什么?

以原有合同为依据!而且原有合同中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单方进行更改/否则是违背有关法律依程!既然签了字甲乙双方就得按章程办事。……对于甲方用人单位要求补充协议/乙方可以拒签!毕竟甲乙双方在原有的协议中还没有復行完各自的义务/所以原签的合同而是真实有效的即受法律保护的!期间甲方不得随意以任何变相理由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那是要付出违约赔偿金的!除非合同到期可以进行终止~变更及续签……虽是两家公司同是一个法人~那得看两家公司是否从事相同产品及业务~包括岗位调动的适应/工资保险/年薪待遇等等是否相同及不变!按照法律规定要给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必须要尊求乙方人的同意!不得强制乙方从事不能升任的工作才行!所以在原有合同没有到期的前提下~相关补充协议是违规的!乙方可以拒签!

不是同一法人,而可能是同一个人当法人代表。不同公司名称,在法律上就是不同的法人(法人,是指一间公司,一个法律的主体,不是指某个人)。如果待遇、工作内容不变,补签也没所谓。但最怕是签过去的那个公司很快要倒闭,这样就不要同意为好。不同意,原单位也不能强求你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