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的矛盾是指什么
矛盾是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谁可以举例说明啊?
矛盾是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谁可以举例说明啊?
矛盾及对立统一的哲学范畴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对立,矛盾对立,统一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要求我们用1分22的观点看问题,但在经济建设中我们既有成绩也有不足,我们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哲学的矛盾的观点就指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吗?
矛盾是高中哲学内容,是建立于高中课本的,当你学了新的哲学,就会用另一种角度看问题。
并不是说矛盾有错,高中哲学有错,但是哲学是很广的,不只有矛盾。另外,高中哲学更多的是教育工具,教育什么不好说也不能说,希望你以后能进入哲学的世界,了解真正的哲学
什么是矛盾的观念?
一、矛盾是一种联系、或称关系,是两方面的联系
矛盾的含义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这个含义,揭示了这几层意思:第一,矛盾是一种关系,或称叫一种联系,即矛盾是一种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关系。第二,矛盾是两个方面的联系,一个方面,谈不上是关系或联系,三个或三个以上方面的联系就不是矛盾。第三,是两个方面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才叫矛盾。
二、矛盾是联系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一种联系
事物两个方面的联系是纷繁、多种多样的,其中,如果两个方面具备既对立、又统一关系的双方,称作矛盾、矛盾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的关系,具备对立性和统一性的特征。
统一性,又叫同一性,一致性等。就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双方相互依赖、相互贯通的关系。相互依赖就是指矛盾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贯通就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统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的的对立性,又叫斗争性,就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平时讲的斗争,只是事物两方面的对抗和冲突,是哲学中“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两方面事物本身就是“两”,而不是一,两方面事物或因素的不同就是一种分离或排斥,所以说,只要是两种事物或因素,就是斗争性的表现,或者说,两事物、两因素的差别和不同就是矛盾斗争性的具体表现、或称萌芽阶段。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判断事物双方是不是矛盾的双方,就是看这两方是否既有吸引联结的关系,又具备排斥对立的关系,同时具备这双重关系才能称叫矛盾关系。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或差别,就没有矛盾双方,就是一方了,更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存在,也不会发展了。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存在,就是说事物双方面碰不到一起,走不到一块,就谈不上排斥和斗争了,没有统一性,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才能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三、“矛盾”与日常生活中矛盾和逻辑矛盾区别
日常生活中说矛盾,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和冲突,是不一致。如同学之间有矛盾,发生打架、争吵、口角等,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事物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日常生活中讲的矛盾只是具备双方对立冲突排斥的特性,换一句话说,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只是哲学中矛盾斗争性的具体体现,不是高度概括的哲学概念——矛盾。
平时常会说,某人说话有矛盾,或说某人写文章前后矛盾,这里的矛盾说是指逻辑矛盾。逻辑矛盾就是指前后不一致,冲突,是思维中的不合逻辑,自相矛盾,是思维中的错误,而哲学上矛盾是指客观事物的一种关系,是一种事物客观属性。
四、理解矛盾的指导意义
矛盾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即认识双方相互依存性,一方离不开另一方,双方的相互依存作用,如纪律和自由、公平与效率等等。任何矛盾的双方都有此关系。
第二,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转化;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促进事物发展进步。如进步与落后,优点和缺点,改正缺点、白摆脱落后等等。
第三:矛盾统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的,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既要看到双方的斗争性,又要看到统一性,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要把两者统一起来。
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核心,承认了矛盾,实际上必然承认事物之间有关系、有联系、有对立和统一的联系,必然用联系观点看问题;承认了矛盾,就是说事物之间有斗争,有过程,有此消彼长,必然承认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必然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以说,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解了矛盾概念,才能理解辩证法的理论。